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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阳市切实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

发布日期:2015-04-30 责任编辑:admin 来源:未知

 


    一、加强组织领导。注重发挥教职人员作用,积极推荐爱国宗教人士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,鼓励他们参政议政。目前,全市民族宗教界人士在市县两级人大、政协中担任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共36人。建立了百名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中青年后备人才库,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宗教人才队伍。逢年过节和重要宗教节日,市县党委、政府领导都亲自看望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,给他们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,传递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的关怀。
    二、强化教育培训。把加强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,常抓不懈。制定了《全市2010-2015年宗教教职人员培训规划》,对全市教职人员进行了轮训。近年来,以“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”活动为载体,采取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,组织宗教界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0余场次1000余人次。
    三、依法规范管理。制定出台《咸阳市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》。《办法》从教职人员担任场所主要教职、主持宗教活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。认真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,全市共认定5大宗教教职人员721人。对全市466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专项治理,有130名基督教传道员经市基督教两会认定,市民宗局备案,有效遏制了自封传道人问题。
    四、加强教风建设。以开展“教风”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契机,深化活动内容,扎实开展宗教团体“作风建设”主题教育活动,旨在解决宗教界“八种不良风气”,不断加强教风建设。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,规范财务管理,努力做到管理有序,活动规范。全市性各宗教团体向全体教职人员发出了加强教风建设倡议书,号召教职人员树立自身良好形象,争做“三好”教职人员(坚守职份好,模范遵守教义教规;品德形象好,保持仪态端正;潜心修炼好,努力提高宗教造诣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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